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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最新公告 2009-09-25 浏览人数 11137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穗府[2007]28号)、《广州市2005年-2010年全科医学教育培训规划》以及《广州市2009-2010年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 2010年12月底前,广州市各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必须完成岗位培训,达到全科医师以及社区护士岗位的基本要求。下一步我市全科医学培训的重点将转入全科医学骨干培训和规范化培训。据调查,目前我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仍有1751名医师以及1166名护士未参加岗位培训。 为确保未参加培训的全科医师以及社区护士能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拟于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面向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举办5期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班(2011年后不再举办)。培训实行培训大纲、计划、教材、考试、发证“五个统一”。统一按照卫生部最新修订的《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大纲》、《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进行培训,其中全科医师培训时间为500学时,社区护士培训时间为240学时,双休日上课,学习期满考核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通过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的省全科医学岗位统考后,颁发《广东省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联系电话:84073966、84073910、84073952 联系人:周老师、蒙老师、陈老师。 地址:广州市晓园路123号广州医学院南校区1楼招生部 ![]() 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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